为认真贯彻做好江油市“不文明行为”专项治理工作,江油职中组建专门队伍在规定路段对市民不文明的行为开展劝导,不断增强市民群众文明意识、秩序意识、规则意识,大力倡导文明行路行为,带动广大市民共同营造文明、和谐的城市环境。
一、开展时间
1.活动起止时间:2015年7月6日起执行。
2.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时间节点(每周一至周日):
早上 9:00——12:00;
下午15:00——18:00。
二、劝导任务
1.在早上9:00——9:30分和下午17:00——17:30这两个时间段,分别主要街道的红绿灯路口(行人过斑马线)处,对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和闯红灯行为进行劝诫;方式:通过举劝诫牌(劝诫牌必须制作,其式样附后)、吹口哨、挥动劝导旗帜或手势等方式进行。
2.其它时间段负责在责任路段(交通沿线)纠正、制止公共环境、公共秩序、公共关系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。